协会动态 - 文件通知 -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件通知 加入时间:2013-4-3 10:44:13 点击:1945
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妇联、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各中小学校:
近两年来,我省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省科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组织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表彰工作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组织,具体工作由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承担。
2.各设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组织本地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表彰对象及名额
1.对象:本次表彰对象为全省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及其它相关科技教育领域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组织工作者,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
2.名额:本次活动拟表彰优秀科技辅导员100名,优秀组织工作者50名,先进集体20个。各设区市及省直单位可推荐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10名,推荐优秀组织工作者候选人5名,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个。
三、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民主推荐,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面向基层,重点推荐工作在第一线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同时向县镇以下学校和科教工作机构倾斜。
3.每位侯选人需提交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评选标准和推荐表可从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网(www.fj5461.org.cn)下载。
4.已获得2011年“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突出贡献奖”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5. 已获得上届先进个人和集体不得申报本届评选活动。
6.候选对象经推荐单位公示后,其推荐材料由各设区市统一在2013年4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用书面(一份)和电子版形式报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591-83336470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六楼 邮政编码:350005
传真:0591-83336470 电子邮箱:fjkx007@126.com
附件:1.评选标准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六届七次理事会(通讯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22届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