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理事长:陈永红

副理事长:李敏

秘书长:侯小慰

副秘书长:黄荣光、侯玉珠、李自荣、王玉梅

协会动态 - 文件通知 - 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评审规则

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评审规则
 


文件通知  加入时间:2016-5-31 16:40:07     点击:1006

               一、宗旨

举办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宗旨是:为深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职责:审定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规则,负责评选活动的计划组织,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

2.承办单位: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职责:起草和修订评选活动规则,起草评选活动通知和表彰文件,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荐我省项目和选手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

3.评审委员会:每届福建省科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5名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活动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活动时间

每年举办一届,申报时间为每年4-5月,评审时间为每年6月。

四、评选内容

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主题,评选出我省优秀参评科技教育论文。

五、参评范围

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科技馆、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等单位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六、主题及其要求

1.根据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每年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主题确定我省论文主题。论文主题解读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布。

2.参评论文需切合主题,资料与数据要详实可靠,原理与概念要清晰准确,论证要充分严谨,文字简明、通俗易懂,有操作性。

3.论文字数为30005000字。字数过少或过多将影响评审等级。论文的组成应包括标题、摘要(必须与正文分开书写,字数在300500字)、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

4.引用参考文献必须注明出处。连续引用不得超过200字;全文引用内容不得超过全文字数的五分之一。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请参照国家标准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

5.科普短文、科技发明、科教制作和科技活动案例不在本次活动之列。

6.论文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七、申报推荐要求

1.评选活动由省市两级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组织实施,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

2.每位作者仅限报1篇论文,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得超过2人。

3.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应对本设区市论文进行初评,并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0篇的论文参加省级评选。

4.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可申请增加推荐论文5-10篇。

八、评审办法

1.为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协会秘书处聘请专家评委5名,对论文进行评审,采取独立打分,实行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的方法确定最后得分,如多数评委评定不符合评审范围则直接淘汰。建立评委库并定期更新,每年至少更新2名评委。

2.评审工作以每届征文主题为核心,主要评审标准有:创新性(单项最高35分以内)、规范性(单项最高30分以内)、可行性(单项最高35分以内),总分100分。

九、公示办法

1.评审结果经主办单位确认无异议后,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公示期间,任何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具名申诉。

十、奖励办法

1.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约为参评总量的55%,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约占参评总量的10%17%28%,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评选活动获奖者由主办单位联合向获奖者颁发奖状。

3.根据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确定的我省推荐名额,按论文分数从高到低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

十一、活动经费

我省专家评审费、推荐全国评审费、奖状制作费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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