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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 文件通知 - 关于继续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继续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文件通知  加入时间:2011-10-10 10:34:21     点击:2025

各设区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充分发挥学校科技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全面推进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截至2011年,全省已有65所学校被确认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实践表明,创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并发挥其示范辐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作用,是促进全省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有效载体。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51号),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和省科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的创建工作。各级教育、科技、科协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09〕1号)和《关于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51号)的要求,增强做好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创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将科技教育真正纳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开足上好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领域的课程。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提高水平。

  2.要充分发挥基地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已确认的基地学校和正在创建、申报的学校要在科技教育组织制度建设、科技教育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科技活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展现优势和特色。同时,要为其他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3.要进一步规范创建材料的申报工作。省级评审前期以审核各设区市上报的纸质材料和光盘为主,请申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客观全面地反映学校上好科学相关课程,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科普活动等过程性、综合性的情况,特别要注重反映师生全员参与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情况。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技局、科协联合审查申报材料,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申报表、自评报告、光盘等材料一式6份报送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学校申报表和自评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jkx007@126.com,表格可到www.fj5461.org.cn下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邮编:350005,联系人:杨  广 肖爱群,联系电话:0591-8331361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薛宁红,联系电话:0591-87091353,电子信箱:jjc7850907@163.com。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591-87868919。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评估标准.doc

2.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申请表.doc

 

 


上一条:关于确认福州市金山小学等26所学校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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